关于开展2020年 “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4387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有效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支持下,学校从2018年起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设立“瑞华启梦助学金”。现将我校2020年“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在读的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笃志好学,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生活俭朴,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三、资助标准 “瑞华启梦助学金”每年从大一新生中评定,资助名额为4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按照“一助四年”的模式予以资助。受资助学生每学年跟踪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连续资助。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以学院为单位选拔推荐,由学工处负责组织校级审核。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瑞华启梦助学金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主要考察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综合表现。 2.学院根据学工处下达指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稿(每人一份)报至学工处努尔老师处。学院同时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瑞华启梦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11月13日前发送至学工处努尔老师处,学工处将组织校级审核。 附件1 2020年各学院“瑞华启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瑞华启梦助学金”汇总表 学工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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