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1537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积极引导和支持我校学生工作人员以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专职学生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学工处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申报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1.2020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及指导课题(经费自筹)。

2.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

三、申报资格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每人作为课题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3.课题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申报人),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所列成员须经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有实际贡献。

4.2017年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18年及2019年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原则

1.选题可参照《202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主确定。

2.专项课题应结合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重点研究实践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凝练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申报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1.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学校将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请书》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项目。

2.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tsxgc001@163.com,联系电话:89668039。

六、课题管理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课题结题后按实际支出予以报销,总额不得超过资助金额。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项的课题,将予以撤销。

2.结题时,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CSSCI(含扩展版)期刊论文或以主编、副主编身份正式出版学生教育管理类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及以上);一般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要求同上)论文或参与编撰正式出版的学生教育管理类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指导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编撰正式出版的学生教育管理类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及以上)。所有论文、著作必须标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核心期刊及CSSCI期刊认定以发表当年最新版本为准。所有课题结题均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

 

附件:

1.202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docx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x

4.202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