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2774

各学院:

为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争先创优、比超赶学的良好氛围.在瑞华慈善基金会支持下,继续开展2019年“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

承担单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工作处

二、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名额

1.设“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奖”10名;

2. “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奖”提名奖10

四、奖励标准

1.所有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含提名奖);

2.奖励“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奖”10000/人,提名奖2000/人。

五、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连续不低于位于班级前20%,且无课程不及格。

3.参选人在勤奋好学、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就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在学校、学院具有极高影响力;

4.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大学期间。

5. 曾获前一年度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奖学生不可再报。

六、评选程序

(一)由学院推荐参选(1110日前)

1.原则上每个学院可推荐3-5名参选人;

2.报名材料要求

1)推荐表。包括2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第三人称,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电子照片。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蓝底背景),另有两张以上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尺寸不小于1024×768像素;

4)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

5)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资料可作为参选人事迹上报材料的一部分,以MP4视频格式录制,并以光盘形式提交,时长以1分钟以内为宜。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学工办审核,并附有学院党总支推荐意见,加盖党总支公章,于20191110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努尔老师处。相关报名表、参选人事迹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学院申请人汇总表请于20191110日发送至活动主办邮箱xgc@njts.edu.cn

(二)材料审核

报名截止后,评委会将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9年“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候选人20名。

(三)网络展示和公众投票

1.评委会将2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校内微信公众平台上刊登,展示候选人风采。

2.组织网络公众投票,网络公众投票情况占候选人总得分的一定权重。

(四)现场汇报

20名候选人按照规定时间展示汇报,评委现场评审。

五)学校审批

学生工作处将候选人的投票得分和现场评审得分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评审情况和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审定,审定后提交学校审批、公示。

(六)奖励表彰和宣传

1.奖励表彰。拟于本学期末在学校组织颁奖典礼上对“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进行表彰。

2.宣传。通过海报栏、网站、微信公众、宣讲会等形式,对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进行宣传。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本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活动。

2.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做好公众投票、获奖人选的宣介活动。

3.相关信息请关注学工处网站:xgc.njts.edu.cn,“南京特师学工处”微信公众平台。

八、联系方式

学工处联系人:努尔,联系电话:025-89668039,电子邮箱:xgc@njts.edu.cn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生工作处

                                                20191031附件1: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docx

附件2:“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瑞华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材料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