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9-07-13 浏览次数:1393 |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与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辅研﹝2019﹞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学工处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2016年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17年及2018年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1.2019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0000元;拟设一般项目30项,每项资助5000元;另视情况设立部分指导项目。 2.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 四、申报要求 1.选题可参照《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拟题目申报。 2.课题必须结合江苏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重点研究实践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凝练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跨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申报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于2019年10月1日前,将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报送学生工作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njts.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的评审。 六、课题管理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资助课题结题后按实际支出予以报销,总额不超过资助额。研究期限结束后不能结题的,将撤销该项课题,相应经费转入下一年度课题总经费。 2.结题时,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CSSCI(含扩展版)期刊论文;一般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指导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所有论文必须标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核心期刊及CSSCI期刊认定以发表当年最新版本为准。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通过课题研究有力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全面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效果。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