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2024 |
关于做好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勤工助学是我校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帮助和素质提升的平台。为继续做好2019年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岗时间 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 二、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培养的角度出发,倡导有偿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根据单位实际需求设岗,原则上继续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以2018年岗位数为准; 2.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以智力服务、劳动服务和专业锻炼等为主,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 3.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不能安排学生参加危险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心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 4.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工作时间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或休息日。 三、设岗程序 1.用人单位申请。由各有用人需求的单位提出申报,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3月1日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交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博英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gc@njts.edu.cn,联系人:鞠叶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039; 2.岗位审核。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置申请,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安排全校勤工助学岗位; 3.审批公布。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将2019年最终岗位设置情况反馈各单位; 4.其它说明。原则上勤工助学岗位有效期一年,每年重新审核、调整。 四、工作要求 1.经核准、确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酬薪从学校资助经费中列支,酬薪标准按照学校当年勤工助学标准和要求下发。 2.勤工助学岗位明确后,将面向学生进行招聘,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做好学生面试等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工作,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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