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次数:1685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决定对2018级新生进行心理普查,现将普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2018级新生

二、普测工具
    SCL-90
(症状自评量表)、特质应对方式问卷(TCSQ)。

三、各学院普查安排

时间

院系

人数

普测地点

指导老师

10101300

特殊教育学院

368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180人) T60350人)四楼:T50640人)

 

 

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副班、校心理健康协会学生

10101340

学前教育学院

312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180人) T60350人)

10101420

康复科学学院

285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180人) T60350人)

10101500

音乐学院

219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350人)

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副班、校心理健康协会学生

10101540

语言学院

224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350人)

1010162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管理学院

192人;

101

(293)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180人) T60350人)

10101700

美术学院

239

六楼:T50240人)T50330人)T50740人)T508100人)五楼:T60350人)

四、普查方式
   
本次心理普查采取网上操作,具体操作过程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心理普查工作,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宣传,组织好学生测评工作,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引导学生客观填写。

2、测评现场安排有心理测评指导老师,每个机房已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如有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3、请全体测试同学耐心作答,特殊原因没有参加测评或测评无效的同学,将再行组织补测。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新生心理普查须知.docx

学生工作处

20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