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非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4572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2)在校期间品德上无不良记录,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

3)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三、贷款申请流程

1.初次贷款申请

1)生源地为江苏籍学生

各学院组织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预申请,于6月3日前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学生信息录入工作。(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 其中,申请贷款年限: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学生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预申请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在线系统”打印申请表。(通过了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申请表无需盖章)

暑假期间,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申请表》原件等材料,前往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领取贷款回执。

注:省资助管理中心6月上旬进行预申请学生审核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务必于6月3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2)生源地为非江苏籍学生。

学生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联系,咨询是否符合当地贷款条件,以及所需申请材料。若符合申请条件,校学生工作处将协助办理有关证明,证明材料见附件。

待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在“学生在线系统”中打印申请表,于暑假期间前往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申请表无需盖章。

 

附件: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x(非江苏籍学生使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