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次数:1503 |
各学院: 为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而面临困难的同学渡过难关,学生工作部(处)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通知》。根据通知既定的工作流程,为了精准地帮扶困难的学生,现将有关审核认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9-2020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 2.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因疫情导致家庭发生临时重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专项资助: 1.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生活困难; 2.由于疫情防控导致家庭收入来源减少,造成生活困难; 3.符合条件1.2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 1.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 2.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导致家庭收入来源减少,造成生活困难的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上述资助金额均为一次性补助。 四、审核认定时间 3月11日-3月13日 五、资助名额和标准
六、审核认定要求 1.目前申请学生名单详见“新型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线上填报名单”(另行转发),各学院根据申报名单,结合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确保应助尽助; 2.对建档立卡户、湖北籍或目前主要生活居住地为湖北省、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优先予以审核报送。 3.各学院须以学生申请名单为基础,结合学院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按名额审定、推荐受助学生。 4.学院审定名单于3月13日17:00前报送名单(附件1),报学院负责人同意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学工处将对审核确认名单进行复审,最终确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名单。 电子邮箱地址:njtsxgc001@163.com 七、审批与发放 资助经费将发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内,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持续开展后续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