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学工〔2019〕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本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学校评选会的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评选时间、地点
2019年3月29日上午9:00,水上报告厅A厅。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本次评选主要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班级。本次我校评选推荐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10名,“先进班集体”共4个。在通知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共有13名学生个人参加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11个班级参加了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依据《通知》的相关要求,主要从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荣誉表彰、专业技能、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等个方面作为主要的参照指标。
2.“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指标,除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学生会主要干部,工作表现优异。
3.“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是从班委会建设,班级的班风、学风、文明服务、文体活动、集体综合荣誉等几个方面作为主要的参照指标。
四、其它说明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每人进行3分钟的PPT陈述,先进班集体进行4分钟的陈述。
2.我校本次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13选10,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为11选4。
3.其他情况,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