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住院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1770 |
为做好我校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近期因病住院的医药费用报销工作,现将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参加大学生医保、因病住院且有出院小结的我校学生(尤其是毕业生); 二、住院报销的材料清单 (一)学生在户籍地住院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1) 发票原件一定要盖有医院公章; (2) 若统筹支付时已经享受报销,不能再报。 3.出院小结原件; 4.明细清单原件; (二)当学生在户籍地之外的第三方城市住院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户籍所在地医院提供的转诊证明。 若学生因外伤住院,需要手抄一份《因外伤住院参保人承诺书》一并作为报销材料。 三、材料报送 1.学生通过邮寄(建议顺丰)、托人送达学校或校内本人送达等形式,将纸质材料报送本人辅导员。 2.辅导员检查学生材料清单,符合要求后,每位学生单独一个文件袋或信封,封面填写上学生学院、班级、姓名,同时填写《住院报销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 3.学院学工办汇总本学院住院学生报销纸质材料,填写《大学生零报受理目录汇总表》(附件2); 4.学院学工办将本学院学生材料住院报销纸质材料,《大学生零报受理目录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住院报销学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稿一并报送学工处李媛媛老师处。《大学生零报受理目录汇总表》、《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稿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到有住院报销需求的学生,按要求组织好本人材料,学院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 2.请各学院在6月10日前(含毕业生),将本学院学生住院报销材料报送学工处,学工处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前来办理。 3.非毕业班学生,如担心资料快递丢失等不确定因素,或不急于近期办理的,也可以在本年度秋学期开学后办理。 联系电话:025-89668039,电子邮箱:544361093@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