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次数:1244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011日(星期)为元旦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各种活动和宣传形式,从“人身、心理、财物、网络、交通、消防、防盗、防诈骗、防传销、住宿、饮食、酗酒、旅行”等各个方面向学生强调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增加自身防范能力。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充分安全防范准备;在放假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放假期间学生离校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并进行去向登记,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离校;学院要确保能及时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属;落实每位学生的准时返校工作,收假后落实好销假制度。

2.密切关注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及其他问题的学生。对重点关注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安排人员陪护,做好学生疏导和教育工作。需要专业心理服务的,可直接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咨询。

3.节日期间,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到位,及时处理。

4. 加强宿舍管理。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在宿舍区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酗酒、大声喧哗、抛洒杂物、进入异性宿舍、留宿他(她)人、赌博、参与和组织传销、个人经商、寻衅滋事等。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学生组织聚餐、聚会等活动,必须向学院申报报备。二级学院安排教师参加学生的聚餐、聚会活动。活动中不得酗酒,在校园一经发现学生醉酒者,给予严肃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晚归、不归。

6.做好节后学生返校统计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学院及时清查学生返校情况,确保掌握每一名学生具体信息,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予以跟踪关注,并于11日下午17:00将返校人数和返校率报学工处,12日上午8:00前,将《未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报学工处。对无故不按时返校及擅自提前离校的学生(如遇生病、重特大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至少应提前半天向老师请假),要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临时请假的,各辅导员、班主任务必了解具体原因,联系学生尽快返校,将晚归信息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

7.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每个学院要安排假期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手机24小时不关机;发挥学生骨干、学生党员、学生班团干部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调动这些学生的积极性,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三、其它说明

1.请各学院于123117时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1)报学生工作处。

2.学工人员值班室假期期间24小时不断岗值班,不准代班,学工处人员轮岗到校。

3.辅导员在假期期间离开南京的,请务必告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并提前在学工处报备。

4.假期期间,遇到临时、突发事件,及时向学工处值班电话、学工处负责人通报。学工处值班室电话:89668200,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电话:89668190

 

附件:

1.各学院元旦值班人员安排表

2.未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91231

附件1.各学院元旦值班人员安排表.docx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