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1141 |
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现就我校2019届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2019届在籍全日制毕业生 三、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要严格按照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奖学金评定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依照评选办法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2、获奖学生在毕业前如有违规违纪或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奖学金将被全额收回。 3、5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班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5月21日-23日进行学院内的公示,5月24日前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奖学金”资格审查汇总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学院评优汇总表》报学工处。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申报表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奖学金”资格审查汇总表 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学院评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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