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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一、标准:
1 、带领宿舍全体成员做好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 、宿舍环境布置有特色,宿舍成员团结友爱、积极进取,做到室雅人和。
3 、在宿舍内敢于指正不良现象、批评不良行为。
4 、宿舍成员无人受到纪律处分。
5 、本宿舍每学期至少两次被评为“文明宿舍”。
6 、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协助宿舍管理老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7 、学习成绩优良。
二、奖励:
1 、对优秀宿舍长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2 、在各项评优、评先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 、每学期“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结束后即开始评选“优秀宿舍长”。
2 、符合条件的宿舍长向班级递交工作总结,填写“优秀宿舍长”申报表,经系领导审核、确定,报学工处。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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