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宿舍长”的通知
(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各系:
为了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水平,学工处与后勤管理处联合举行了我院二○○六~二○○七学年度第二学期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经过同学们的努力和宿舍管理老师的认真检查、评比,共有370个(次)宿舍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 94个宿舍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在创建“文明宿舍”的过程中,每个宿舍长都能较好的履行职责,带动全宿舍同学积极参与创优活动。为表彰先进,推动我院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决定评选院二○○六~二○○七学年度第二学期“优秀宿舍长”。要求如下:
一、评比条件、评选办法:(略,见《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二、评比名额:本次共评定48个“优秀宿舍长”,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系 别 |
获得参评资格名额 |
优秀宿舍长名额 |
1 |
特殊教育系 |
28 |
14 |
2 |
外语系 |
16 |
8 |
3 |
信息技术系 |
10 |
5 |
4 |
公共管理系 |
4 |
2 |
5 |
学前教育系 |
11 |
6 |
6 |
康复系 |
15 |
8 |
7 |
音乐美术系 |
10 |
5 |
三、请各系在10月19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宿舍长”名单报学工处。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2、“优秀宿舍长”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一、 标准:
1、带领宿舍全体成员做好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环境布置有特色,宿舍成员团结友爱、积极进取,做到室雅人和。
3、在宿舍内敢于指正不良现象、批评不良行为。
4、宿舍成员无人受到纪律处分。
5、本宿舍每学期至少两次被评为“文明宿舍”。
6、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协助宿舍管理老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7、学习成绩优良。
二、 奖励:
1、对优秀宿舍长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2、在各项评优、评先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 评选办法:
1、每学期“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结束后即开始评选“优秀宿舍长”。
2、符合条件的宿舍长向班级递交工作总结,填写“优秀宿舍长”申报表,经系领导审核、确定,报学工处。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2:“优秀宿舍长”申报表
优秀宿舍长申报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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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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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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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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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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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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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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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优秀宿舍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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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工作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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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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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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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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