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宿舍长”的通知(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6-10-27   浏览次数: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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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宿舍长”的通知

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各系:

为了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水平,学工处与后勤管理处联合举行了我院二○○六~二○○七学年度第二学期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经过同学们的努力和宿舍管理老师的认真检查、评比,共有370个(次)宿舍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 94个宿舍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在创建“文明宿舍”的过程中,每个宿舍长都能较好的履行职责,带动全宿舍同学积极参与创优活动。为表彰先进,推动我院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决定评选院二○○六~二○○七学年度第二学期“优秀宿舍长”。要求如下:

一、评比条件、评选办法:(略,见《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二、评比名额:本次共评定48个“优秀宿舍长”,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获得参评资格名额

优秀宿舍长名额

1

特殊教育系

28

14

2

外语系

16

8

3

信息技术系

10

5

4

公共管理系

4

2

5

学前教育系

11

6

6

康复系

15

8

7

音乐美术系

10

5

三、请各系在1019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宿舍长”名单报学工处。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2、“优秀宿舍长”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宿舍长”评比办法

一、 标准:

1、带领宿舍全体成员做好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环境布置有特色,宿舍成员团结友爱、积极进取,做到室雅人和。

3、在宿舍内敢于指正不良现象、批评不良行为。

4、宿舍成员无人受到纪律处分。

5、本宿舍每学期至少两次被评为“文明宿舍”。

6、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协助宿舍管理老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7、学习成绩优良。

二、 奖励:

1、对优秀宿舍长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2、在各项评优、评先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 评选办法:

1、每学期“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结束后即开始评选“优秀宿舍长”。

2、符合条件的宿舍长向班级递交工作总结,填写“优秀宿舍长”申报表,经系领导审核、确定,报学工处。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2:“优秀宿舍长”申报表

优秀宿舍长申报表

姓 名

 

系 别

 

宿舍号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班 级

 

获优秀宿舍次数

 

宿舍工作小结

 

系科意见

 

学工处意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处

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