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水平。根据《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宿舍评比规定》(宁特院[2005]111号),现决定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请各系认真组织本系学生积极参加。
一、文明宿舍条件
1、 宿舍成员模范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精神状态好,学习风气浓。
2、 宿舍值日表上墙,坚持值日制度。
3、 宿舍日常卫生优良。
4、 宿舍内做到门窗、地面、墙壁、灯管、床铺清洁整齐;水瓶、茶缸、鞋子放置有序;室
内布置协调,无乱贴画像、乱挂杂物现象;宿舍内无污迹、水迹。
5、 宿舍成员无违章用电现象。
6、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居,保持宿舍安静。
7、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8、 不留宿他人。
9、 宿舍成员遵纪守法,无酗酒、抽烟、斗殴现象,团结友爱。
10、宿舍文化活动健康向上,有特色。
11、积极参加公寓组织的文化创建活动。
二、评比办法
1、 宿舍管理员每天上午8点钟开始检查宿舍卫生,并根据整洁情况给出分数。
2、 每月汇总一次各宿舍该月总平均分数,将分数张榜公布,评选出该月系级“文明宿舍”。
3、 每次系级“文明宿舍”的评比总数占宿舍总数25%。
4、 学期结束时,根据每月系级“文明宿舍”的评比情况评定出学院“文明宿舍”,学院“文
明宿舍”的评选比例为系级“文明宿舍”总间(次)数的25%。
三、奖惩办法
1、 对获得学院“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内同学,学校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2、 依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给获得学院“文明宿舍”称号的成员每人加分。
3、 系级“文明宿舍”总数多于其他班级,在学院“文明班级”评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每学期两次以上获得系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其宿舍长可参加学院“优秀宿舍长”
的评比,对“优秀宿舍长”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在各项评优、评先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在检查中发现宿舍卫生情况太差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
以上,限期整改,宿舍成员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5、 文明宿舍评比情况纳入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内容,班级中有宿舍收到整改通知的,取消
当年优秀班主任评比资格。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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