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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
为了做好2007~200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定办法,见《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98-99页)。
二、评定时间:
各系在12月26日前将各项评定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三、工作要求:
各系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要求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认真学习评定办法,组织成立班级评定工作小组,杜绝个人操作、暗箱操作现象,圆满完成评定工作。
附件:各系(院)评优汇总表.doc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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