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发布者:{发布者部门}  发布时间:2016-10-27   浏览次数: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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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江苏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我院落实此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院在籍学生。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4名,先进班集体3个。

二、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推荐要求

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工负责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后上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

1、各系按照推荐标准和要求,确定候选人和候选班级;

2、将填写好的申报表414前报学工处初审(见附件一、二)。

(二)评定

1、准备评选材料(要求用ppt);

2、在学院评选会上介绍情况(415左右);

,

3、评委投票确定名单。

(三)公示

学工处在全院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院领导审批。

(四)上报

1、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三、四);

2420前上报教育厅。

附件一: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系、班级及现任职务(四年制请注明)



(院)

 

 

 

 

 

系(院)盖章


学工处














备注:填写意见时应明确同意作为“省级三好学生”还是作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

附件二: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所在系、年级、班级(四年制请注明)


 

 

 


 

 

 

(院)

 

 

 

 

 

 

 

 

 

                                         系(院)盖章

 

 

 


 

 

 








附件三: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年级及所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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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校填写意见时应明确同意作为“省级三好学生”还是作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附件四: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所在学校、系、年级、班级


 

 

 


 

 

 

 

 

 

 

 

 

 

 

                                        学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