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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周 |
十五周 |
十六周 |
十七周 |
十八周 |
十九周 |
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学院 |
艺术学院
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 |
阳光学院 |
文理学院 |
康复科学系 |
公共管理系 |
说明:
1、负责当周督检的院系在一周五个工作日内随机安排三个督检时段对学生迟到、早餐、教室卫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2、负责督检的每个时段成员由一名辅导员老师和五名学生组成;
3、督检地点为博韵楼、博远楼、博雅楼教室及学生宿舍区;
4、学生文明养成督检工作将作为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年度考评项目中重要内容;
要求:
1、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督检人员进行培训,参加督检的人员需统一佩戴袖章;
2、督检过程中文明礼貌,一旦发现问题要耐心给学生讲解,不可有不当言语和过激行为;
3、对于学生教室卫生及相关检查活动,须安排在课间或者课后,不允许在学生上课时间进入上课教室;
4、学生宿舍卫生的检查形式为分院系随机抽检,并且要在物管老师陪同下进入学生宿舍;
5、每周的检查结果于周五下午三点前汇总到冷晴老师处(小红楼206室),并将相应下发袖章如数归还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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